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岳池县顾县镇金城大街(聚鑫财富中心)F栋4-4-1号住宅用房的公告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邻水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略)/**/0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岳池县顾县镇金城大街(聚鑫财富中心)F栋4-4-1号住宅用房(产权证号:(略)**X),建筑面积**.**㎡,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原件,在**日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成交价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负责承担上述费用。
2、标的物简装,有三室两厅两卫一厨,现被执行人家人居住,居住人承诺拍卖成交后**天内搬离腾空。
3、该标的物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信息如有更新,以淘宝网发布的最后一次更新信息为准。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预约看样请联系**-**、(略)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及装饰装修)为准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现场审看标的物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标的物财产若拍卖成交,买受人交清全部房款后,由本院出具法律文书,本院将按标的物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交付,并将根据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交付时间。
七、拍卖标的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及水、电、气过户(或上户)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水、电、气过户(或上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存在的一切欠税、欠费【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买受人须在(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邻水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邻水县支行,账号:(略)(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https://(略)/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
spm=a**w.(略).a**dqe.**.**c**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略)/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
spm=a**w.(略).a**dqe.**.4c**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司法辅助拍卖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此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发布。
邻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