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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办公、住宿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广安 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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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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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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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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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版)》(川财规〔**〕**号)《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就广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办公、住宿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办公、住宿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安市林业局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预算金额:(略)

五、最高限价:(略)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实施内容

参照相关技术规程、规定,

1. 办公、住宿用房维修。对广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现有办公室、职工宿舍房间内损坏的电路、电热水器以及墙面、厕所等进行维修,确保房间整洁,能正常使用(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

2. 办公、住宿用房改造。对广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职工食堂、公共卫生间、储物间以及2间职工宿舍房的水电、厕所等布局进行改造(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

(二)项目质量要求

建设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六、其他要求

(一)服务期限:采购结束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采购内容及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二)报价要求:本次采购只接受一次报价。询价响应方报价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人工费、材料费及税费等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未完全满足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若虚假投标,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四)完全满足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的,视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满3家的,价格最低即为中标。若最低报价不止1家的,由采购单位按抽签方式决定供应商。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按废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成交方完工后,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凭成交方提供的合法正规发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

(六)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方法:由广安市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询价公告、成交人的报价单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七)若询价文件未尽事宜,成交方与采购单位自行合同约定。

七、合格询价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询价响应方资格条件(须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具有相关建设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八、询价响应文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承诺函(盖鲜章)。

(二)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盖鲜章);若授权人参加询价,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盖鲜章)。

(三)业绩证明资料。

(四)广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办公、住宿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报价单(见附件2)。

(五)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资料一式两份。

九、询价保证金:本次采购不需交纳询价保证金。

十、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年**月3日**:**(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3日**:**(北京时间)。

(三)询价时间:**年**月3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广安市林业局恕不接收。因新冠疫情原因,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询价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广惠街**号(广安市林业局五楼党组会议室)。

询价响应方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如询价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原件。

十二、本询价邀请、中标结果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其他事项

(一)询价响应方认为公开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公开询价文件之日或者公开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若询价响应方成交后未按规定时间要求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和失信名单以及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曝光。

(三)成交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若发现其提供的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成交方在供货时,应注意安全防护,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自行负责。

(五)温馨提示:疫情期间,请各询价响应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安市林业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附件:1.广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办公、住宿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

2.广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办公、住宿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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