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略)(略) 二、项目名称:车载智能交通态势感知源系统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略) |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号 | 6,**,(略) |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交通管理设备 | 交通管理设备 | (略) | 详见技术清单。 | 1(批) | 6,**,**.** | 6,**,**.** |
刘波、王海(采购人代表)、李良富(组长)、李肯、熊骐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基数(基数不足(略)按(略)计取),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略)。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略):四川(略) ,联系电话:(略)-(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福华大厦)**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