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原定于**年1月**日**:**时在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犍为县玉津镇西街海博春天龙池广场负一层相关资产租赁权拍卖会,现就原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拍卖标的:原“玉津镇西街海博春天龙池广场负一层商业房产3年租赁权”更正为“玉津镇西街海博春天龙池广场负一层商业、附属用房、走廊外道及室外梯资产整体3年租赁权”;
二、拍卖方式:原“先整体拍卖,整体拍卖不成再分拆成**套房产分别拍卖”更正为“所有资产整体拍卖”;
三、拍卖参考价:“第一年租金(略)至(略)”更正为“第一年整体租金(略)”;
四、拍卖保证金:“整体拍卖保证金(略),分拆拍卖保证金(略)/套”更正为“整体拍卖保证金(略)”。
其余公告内容不变。
(略)
**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