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股权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SC(略)-3 |
---|---|
项目名称 | (略)**%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四川(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全额缴纳保证金并对转让标的完成尽职调查后方可到西南联交所查询。 二、评估报告中的特别说明事项、审计报告中的特别说明事项,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三、重大债权债务 1.(略)和四川(略)对转让标的下属主体的归集资金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款项后予以全额归还。 2.标的企业其余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四、职工安置事项 不涉及 五、其它披露事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略),实缴(略)。股权转让完成后,(略)不再对转让标的尚未缴足的认缴出资负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人民币(略)的出资义务并按标的企业《章程》规定实缴到位。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后可自行协调标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3.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4.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税、费(含经纪代理服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5.其它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资料。 6.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7.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8.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分期付款指每一期应付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款指全部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款的**%,剩余款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不得超过一年)。剩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财产担保,并应当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意向受让方也可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