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4号)精神,经广元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我市拟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申报以下城市(县、区)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拟推荐申报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名单:广元市
拟推荐申报四川省双拥模范县名单: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
拟推荐申报四川省双拥模范区名单: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3月**日至3月**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问题(联系电话:(略)-(略);地址:(略))。
广元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