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现将对湖南永州蓝山楠市**kV输变电工程(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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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内容 | 时间 |
1 | 永环评辐表[**]**号 | 湖南永州蓝山楠市**kV输变电工程(变动)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线路跨越楠市镇及塔峰镇。** 年 3 月,中国电力工程顾(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湖南永州蓝山楠市**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年6月,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永环评辐表〔**〕7号文对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在工程进一步设计过程中,线路工程进行了调整,新建塔峰-逍遥岩剖进楠市变 **kV 线路工程路径变化,导致“输电线路由同塔多回架设改为多条线路架设累计长度超过原路径长度的**%”“输电线路路径长度增加超过原路径长度的**%”,构成了重大变动,应当在实施前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本次工程为新建塔峰-逍遥岩剖进楠市变**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4km,其中双回路架设1km,单回路架设9.4km。途经蓝山县塔峰镇、楠市镇。起自楠市**kV变电站,止于塔峰-逍遥岩**kV线路剖接点。剖进段(塔峰变侧):起于塔逍 **kV线路#**-#**之间,止于**kV 楠市变**kV门架1Y间隔。新建线路均采用架空走线,其中与剖出段双回路共塔架设1千米,单回路长4.7千米。剖出段(逍遥岩变侧):起于**kV楠市变**kV门架3Y间隔,止于塔逍**kV线路#**-#**之间。新建线路均采用架空走线,其中与剖进段双回路共塔架设1千米,单回路长度4.7千米。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略),其中环保投资约为(略),占工程总投资的1.**%。 | **.4.** |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