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蟠龙河安居镇安居中学段防洪治理工程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
2.2.3(2) | 项目管理机构 | 主要人员 (6~0分) |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得2分;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2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级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
其他人员 (4~0分) | _项目管理机构拟提供一个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_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主要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合理确定对投标人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 |
修改为:
2.2.3(2) | 项目管理机构 | 主要人员 (6~0分) |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得2分;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得2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
其他人员 (4~0分) | 项目管理机构拟提供一个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_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主要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合理确定对投标人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 |
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由**年5月**日**时**分,修改为:(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由**年5月**日**时**分,修改为**年5月**日**时**分。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遂宁市三(略)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