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川北医学院校园巡逻电动车及电动摩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smc(略)】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
(一)第一章“四、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进行采购。”更正为“四、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进行采购”。
(二)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第4条 说明和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本采购文件中所指中小企业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要求的供应商。”更正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本采购文件中所指中小企业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要求的供应商。”
(三)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复印件。”更正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复印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任意资料:①提供**(含)年以来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含)年以来任意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略)章程(复印件)。”更正为“1.投标人属于企业的提供以下任意资料:①提供**(含)年以来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含)年以来任意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略)章程(复印件)。2.投标人如属于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3.取消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资料的提供。
采购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川北医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