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自**年6月**日起**日内(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绵阳市高新区菩提路6号领地观江府一期3幢-1楼**号车位(面积:**.**平米)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报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报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
上述标的自**年5月**日起至**年8月9日(周末除外)上班时间:9:**-**:**,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查看标的。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变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变卖方式:
标的物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需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七、本标的如存在面积差异或其它违章情形,买受人竞买后,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发生费用自付。办理过户时若发生面积差异,少不补,多不退。
八、标的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变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执行局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略)绵阳分行;账号:** ** ** ** **),转账时请备注“(**)川**执**号案拍卖成交款”。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等服务请联系电话: (略)(众益辅拍)
执行局案件承办人:吕法官 /郑法官(略)
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
廉政监督(投诉)电话:(略)-(略)
淘宝客服:(略)**
本院地址:(略)
本公告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