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DXFZC(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第三条采购项目简介“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三家供应商提供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的“选择三家供应商”更正为“选择四家供应商”。
2.第二章磋商须知中第一条供应商须知附表“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不少于3家”更正为“不少于4家”。
3.第二章磋商须知中第二条总则“**.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排序前四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第一条项目概述“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三家供应商提供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的“选择三家供应商”更正为“选择四家供应商”。
5.第九章评审方法中第二条磋商程序“2.2.4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的“不足3家”更正为“不足4家”。
6.第九章评审方法中第二条磋商程序“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3,根据评审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3,根据评审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更正为“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4,根据评审得分,确定综合得分前4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7.第九章评审方法中第二条磋商程序“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中第三条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的“供应商不足3家”更正为“供应商不足4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略)(三木路五段木兰派出所旁)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