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年7月**日,对德阳市区一环路东段与东林路交汇处碧桂园凤凰台**栋1号违法新建部分(面积8.**平方米)作出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德市城管(三)罚决字〔**〕第**号。该实物无法分割,不具备移交条件。现将该违法修建没收部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年8月**日起至**年8月**日止。若有不同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到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室。
联系人:(略):(略)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8月**日
责任编辑:城管局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