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略) **:**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汉源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略)-(略)。
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略)
附件:
序号 | 权属来源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坐落 |
1 | 川(**)汉源县不动产权第** | 屈桃芬 | 任良学 任家祥 | 房屋 | 任良学 任家祥 | 汉源县九襄镇东风路三段**号1栋1单元5层**号 |
2 | 川(**)汉源县不动产权第** | 屈桃芬 | 任良学 任家祥 | 房屋 | 任良学 任家祥 | 汉源县九襄镇东风路三段**号1栋1单元2层**号 |
3 | 川(**)汉源县不动产权第** | 屈桃芬 | 任良学 任家祥 | 房屋 | 任良学 任家祥 | 汉源县九襄镇东风路三段**号1栋1单元3层**号 |
4 | 川(**)汉源县不动产权第** | 屈桃芬 | 任良学 任家祥 | 房屋 | 任良学 任家祥 | 汉源县九襄镇东风路三段**号1栋1单元1层**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