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报价形式为单价报价,现更正为下浮率报价(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格式自动变更报价形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5.3.4符合性审查 评审点具体描述序号4 “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现更正为“供应商报价形式为下浮率,最终结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略)**[**]**;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略)-(略);
3、采购品目:C0(略)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每6个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实际已完成的批次数量×成交单价;总批次价款全年总价控制在(略)以内;注:①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釆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日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③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略),最高限价:(略);
8、本项目服务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采购预算内完成**年度简阳市林地批次报征工作为止。
名称: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