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5月**日我局受理《(略)青川分公司水泥稳定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年6月6日(共**个工作日)前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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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 脱密全本 | 受理日期 |
1 | (略)青川分公司水泥稳定碎石加工项目 | 竹园镇(街道)桃园社区 2 组 | (略)青川分公司 | 成都嘉(略) | 公示本PDF | **-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附件1:(略)青川分公司水泥稳定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年5月**日
附件: | |
F:\挂公示\(略)青川分公司水泥稳定碎石加工项目—公示本.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