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6月**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略)喷塑线技改项目(略)油气装备模块化集成及压力容器制造项(略)鲜啤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日-**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向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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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年6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 文件名称:(略)喷塑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号
发文时间:**年6月**日
全文:见附件
2. 文件名称:关(略)油气装备模块化集成及压力容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号
发文时间:**年6月**日
全文:见附件
3. 文件名称:(略)鲜啤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号
发文时间:**年6月**日
全文:见附件 德环审批〔**〕**号((略)喷塑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德环审批〔**〕**号(关(略)油气装备模块化集成及压力容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德环审批〔**〕**号((略)鲜啤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广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