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前锋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修采购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致各供应商:
现就“前锋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修采购服务(二次)”作如更正:“原投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三、商务要求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人员、设备、履约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方案:①管理制度;②人员岗位配置;③人员岗位职责;④巡查管理办法;⑤质量保障措施;⑥进度保障措施;⑦巡查及施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⑧施工方案;⑨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措施;⑩重大节假、迎检期间的保障方案。3、供应商提供以下售后服务方案:①服务流程;②解决措施;③服务体系。4、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安排专职巡查员对项目服务区域每天开展巡查工作,经采购人抽查未巡查的按(略)/次,在次月结算总额中扣减,1个季度内如出现(连续或累计)3次抽查未巡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服务过程中的管理人员、维修维护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统一穿着有反光标志印有“前锋市政维护”的服装。注:以上打“★”号项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现更证为:“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人员、设备、履约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方案:①管理制度;②人员岗位配置;③人员岗位职责;④巡查管理办法;⑤质量保障措施;⑥进度保障措施;⑦巡查及施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⑧施工方案;⑨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措施;⑩重大节假、迎检期间的保障方案。3、供应商提供以下售后服务方案:①服务流程;②解决措施;③服务体系。4、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安排专职巡查员对项目服务区域每天开展巡查工作,经采购人抽查未巡查的按(略)/次,在次月结算总额中扣减,1个季度内如出现(连续或累计)3次抽查未巡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服务过程中的管理人员、维修维护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统一穿着有反光标志印有“前锋市政维护”的服装。”
二:“原投标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具体标准和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下浮比例)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1-最低下浮比例)÷(1-供应商下浮比例)×**%×**。现更证为:“具体标准和要求1.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大)的为基准价(即:1-最大下浮比例),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最大下浮比例)÷(1-最终有效下浮率)】x**%x**。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无
名称:广安市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