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由于格式限制,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采购品目: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乐山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采购计划号:(略)(略)**[**]**;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2栋**层1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王宇
电话:(略)
(略)
(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