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川**执**号
本院定于**年9月6日**时起**日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 成都市温江区宁泰路**号地下室-1层**号车位 | |
变卖价(保留价):3.** 万元 | 预缴款:(略) | 加价幅度:(略) |
财产所在位置 | 成都市温江区宁泰路**号地下室-1层**号车位 (碧桂园.十里源墅) |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川(**)温江区不动产权第**号(车位唯一号:(略)) |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略);(**)川**执**号 | |
规划用途 | 地下机动车位 | |
实际用途 | 车位 | |
建筑面积(㎡) | **.**㎡(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 |
车位户型 | / | |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 / | |
所在楼层 | -1层 | |
朝向 | / | |
装修 | 室内降噪降尘涂层地面,车行坡道有防滑槽,墙面及顶棚涂料,一般照明灯饰,墙贴反光标线、档车器。(详见评估报告) |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1、有查封; 2、占有情况:本次拍卖车位共计**个(分开拍卖),截止**年3月查看现场时,物业口头告知上述车位无租赁,部分车位有车临停。物业向本院提交书面欠费清单显示,**个车位中,子母车位管理费为(略)/月,其余车位(略)/月,管理费自**年4月欠缴至**年6月,具体金额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以实际金额为准; | |
优先购买权人 | 该小区业主 | |
备注 | 1.本次估价结果是指包括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室内装饰装修及附着在建筑物上与其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价值; 2.上述车位作为所在楼栋房屋的一部分,应享有公共部位的通行权及水电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权; 3.上述**个车位拍卖所展示照片仅为车位内外部环境照片,无法与车位一一对应,图片仅供参考,具体车位对应位置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确认。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成都泰(略)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7.**(略)出具的《泰宇房评(**)G**号评估报告》已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车位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依法追偿。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略)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年9月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变卖服务热线:(略)**。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江政通东路支行,账号:(略)(略)**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到温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号四楼)服务大厅第三方服务(银行)号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凭证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变卖款收款收据)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请电话(略):**-**-**、(略)(工作日上午9点-**点)
淘宝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变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