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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荣县人民政府批准,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供地 方式 | 宗地位置 | 面 积 | 土地 用途 | 规 划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6 | 挂牌 | 荣县来牟镇踏紫村1社(C-**地块) | **.**平方米 (合9.**亩) | 工业 | ≥1.0 | ≥**% | ≤ **% | ≥**.** 万元/亩 | **年 | (略)/亩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告宗地挂牌出让相关文件于**年8月**日**时**分起至**年9月**日**时**分止,在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发售(节假日不发售),按规定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止(节假日不受理)。挂牌出让时间自**年9月8日9时**分起至**年9月**日**时**分止;挂牌出让现场会于**年9月**日**时**分在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五、本次公告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要求,以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六、挂牌宗地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告宗地准入产业类别为精制茶制造业。 (三)竞得人竞得后,开发和利用上述挂牌工业用地时,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且不得改变其工业用地性质。 (四)本次挂牌宗地环境保护要求:上述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必须依法办理项目环境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地 址:(略)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兰女士 咨询电话:(略)-(略)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