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巡回调解的便民作用,实质性化解物业纠纷,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安居”问题,近日,罗(略)起诉夏某的物业合同纠纷一案为契机,来到该物业罗江区某花园小区开展巡回调解,并邀请区住建局、万安镇相关人员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略)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催缴多次,该小区至今尚有近**户业主(略)现已撤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物业公司遂向罗江法院提起诉讼。罗江法院收到案件后,遂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委派特邀调解机构罗江区物业协会进行调解,但收效甚微。为妥善解决该系列物业合同纠纷,(略)同意的情况下,采取立一件案件进行“标杆”诉讼,以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审理团队对案件进行了研判,如果仅就案办案,无法起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只有到基层,去了解老百姓拒交物业服务费的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才能妥善处理该系列案。审判团队决定以此为契机开展一次巡回调解和法治宣传。承办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顶着烈日,坚持耐心听取涉案业主和在场业主的陈述,细致阐述物业服务情况,并就地开展送法普法活动,针对现场业主提出的有关物业纠纷及民法典关于物业合同纠纷的规定及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适用问题,法官一一进行解答,住建局工作人员也就维修基金的使用、配套面积不够是否影响产权面积进而是否影响物业服务费的计算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得到了围观群众的认可。在此次巡回调解中,现场有9户业主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目前还有**多户在协商过程中,取得了可观的社会效果。
物业纠纷虽小,但却关乎“大民生”,下一步,罗江区法院将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辖区内的和谐稳定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