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略)我局拟对《汉源县工业园区管网及相关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三期)--白岩河防洪治理工程配套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5个工作日)。
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汉源县工业园区管网及相关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三期)--白岩河防洪治理工程配套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汉(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临时总占地面积为**m2,建设1条临时HZS**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