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办发〔**〕**号)规定,拟拨付广(略)申报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人,补贴标准为(略)/人,补贴金额(略)。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3日至**年**月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年**月9日前以真实姓名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年度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第一批)
广元市利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年**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