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松因保管不善,将C**号、**-**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宏松
**年1月**日
江宏松因保管不善,将C**号、**-**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宏松
**年1月**日
江宏松因保管不善,将C**号、**-**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宏松 **年1月**日江宏松因保管不善,将C**号、**-**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宏松 **年1月**日江宏松因保管不善,将C**号、**-**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宏松
**年1月**日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局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