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后萍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川(**)旌阳区不动产权第**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后萍
**年1月**日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局录入旗下网站
谢后萍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川(**)旌阳区不动产权第**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后萍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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