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和《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部门审核等程序,以下5家建筑业企业符合珙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条件。现将企业名单及申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自**年2月**日起至2月**日止(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略)-(略)。
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2月**日
附件
珙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类别 |
1 | (略) | **年业务提升奖励 |
**年统计奖励 | ||
**年业务提升奖励 | ||
**年统计奖励 | ||
2 | (略) | **年统计奖励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
3 | (略) | 晋升建筑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奖励 |
**年业务提升奖励 | ||
**年统计奖励 | ||
4 | (略) | **年统计奖励 |
**年统计奖励 | ||
晋升建筑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奖励 | ||
专业承包甲级资质奖励 | ||
工程监理甲级奖励 | ||
增项专业承包甲级(地基、防水、古建筑)奖励 | ||
5 | (略) | **年业务提升奖励 |
**年统计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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