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略) **:**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确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 九襄 镇 大木 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审核情况公告如下。若对本公告的内容登记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 (略)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宅基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 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 建房时间 | 用 途 | 备注 |
1 | 姜可万 | 汉源县九襄镇大木村6组 | **.** | **.** | ** | 集体建设用地 |
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章)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