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YJ-F-**-1(a)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珙县经济开发区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 **时**分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拍卖方式出让YJ—F—**—1(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出让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年,拍卖起叫价(略)/平方米((略)/亩),竞买保证金(略),增价幅度为(略)/平方米或其整倍数,该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 2.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须缴纳不低于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总价**%的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3.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珙规条(**)字6号〕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4.本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 5.本宗地按“标准地”供应,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指标须符合《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珙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试行)的通知》(珙府发〔**〕**号)要求。成交后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书》,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