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然资告〔**〕8号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三台县人民政府批准,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宗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标准地”控制性 指标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建筑 高度(米) | 建筑 密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出让年限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产出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
**-C-3 | 芦溪镇永凤村7组 | **.** | 娱乐用地 | <** | <**% | <1.0 | ≥**% | ** | / | / | / | ** | ** |
**-C-4 | 芦溪镇永凤村7组 | **.2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1.0 | ≥**% | ** | / | / | / | ** | ** |
上述宗地以现状出让,其规划要求详见三自然资规设(略)号、三自然资规设(略)号规划设计条件,地块具体出让条件详见挂牌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请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节假日除外),到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号办公室索取或通过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土地矿权板块)自行下载相关文件资料。
五、竞买申请人请于**年6月**日**:**前到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大厅或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号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电子回单加盖企业公章后交三台县地产交易所),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三台县地产交易所将在**年6月**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挂牌竞价时间:**年6月**日9:**至**年6月**日**:**。
七、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须至少缴纳成交总价款**%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若分期缴纳则最迟付款时间从成交日起算不得超过一年。
八、竞得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开工、竣工。不能按期开工、竣工的,必须在到期前**日内,申报延迟原因,报出让人审定同意延期。
开户单位:三台县土地拍卖中心
开户银行:四川三台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略)**(略)
报名咨询电话:(略) (略)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