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省乐山市大渡河右岸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日—**年6月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大渡河右岸峨边彝族自治县毛坪镇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略),起点为省道S**摇桥洞,终点至原宋家院子。河子段护岸位于毛坪镇云心村,起于省道S**公路给养中心,终点至大渡河与杨河交汇处。
(三)建设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工程由白果段和小河子段组成,新建堤(岸)全长2.**km,其中白果段新建堤防1.**km,拟采用斜坡式生态堤防型式;小河子段新建护岸1.**km,拟采用斜坡式护岸型式。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白果段、小河子段施工营地各设1个隔油沉淀池(5m3),每个砼拌合系统设置1个沉淀池(2m3)。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废水回用;拌合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基坑废水经沉淀池自然沉降后,上清液直接排入大渡河。
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既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置。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废气: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强化施工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范围,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拌合区除常用进出口外应使用透明PVC塑料门帘进行遮挡;严格按照《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安装喷淋设施、路面硬化、出入车辆需清洗轮胎。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为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和超时段施工,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噪声限值要求。
固废:施工期土石方运至项目临时堆场,全部用于项目堤身填筑和堤后堤坡压坡回填;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置;沉淀池底泥均用于沉淀池回填;生活垃圾经垃圾袋封装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小河子段施工营地设危废暂存间1间,约**m2,地面应进行重点防渗,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堤防、护岸检修及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理;检修人员和工作人员巡检时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河流水流带来的枯枝败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各类固废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