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WD【**】**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大丰、石板滩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停车位改造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大丰、石板滩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停车位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中“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结合磋商采购文件中对磋商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现更正为“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结合磋商采购文件中对磋商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W1区**楼**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