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龙门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
项目名称:芦山县龙门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如政策调整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由采购人适时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以上资质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略)**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监督部门:芦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略)-(略);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B座**楼**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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