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1月**--**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1月**日-**年2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年1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铟锗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雅市环审〔**〕3号 | **-1-** |
2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道**名山区黑竹(成都界)至雨城区多营段改建工程占压雅供线输气管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雅市环审〔**〕4号 | **-1-** |
3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万吨固体废渣破磨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雅市环审〔**〕5号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