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石盘村(昭化电站至滨江北路段)
美丽乡村路施工招标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总则中第1.4.4(6)条内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更正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2)中的3)(略)(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四、本招标文件范本中所有涉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略))均变更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略))。五、本招标文件范本中所有涉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发〔**〕**号)”均变更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发〔**〕7号)”。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略)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