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次中心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需求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更正为:(略)**:**:**。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略)**:**:**,更正为:(略)**:**:**。
调整采购需求内容,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元,采购计划编号:**(略)**。2.监督部门:宜宾市高县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略)-(略),地址:(略).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4.采购公告中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县来复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市公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宜宾市公服(略)
(略)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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