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6月**日我局受理了(略)原材料变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日-**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号窗口
邮编:**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原材料变更技改项目 | 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G**附近(原江阳钢铁厂内) | (略) | (略) | **年6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