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询价采购屏山县**年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诚邀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屏山县县城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2.业主单位:屏山县卫生健康局
3.采购预算:不高于(略)整(¥(略))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服务内容
1.孳生地治理。全面开展孳生地调查,通过开展环境整治,清除公共区域污水、垃圾,填塞鼠洞,彻底治理“四害”孳生地。
2.集中灭鼠。分别于**年**月和**年5月各开展一次县城区集中灭鼠活动。对县城区内安装的毒饵站以及公共区域户外投药点进行饱和投药,并完善醒目警示标识。
3.夏秋季灭蚊、蝇、蟑螂。分别于**年7月、**月各开展一次县城区现场消杀服务,对机关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包含三防设施)、公园绿地、餐饮食品经营场所、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转运点、下水道等地点按照规定选择药物进行消杀。
4.防制效果监测。集中灭鼠和夏秋灭蚊、蝇、蟑螂集中消杀开展前(后),均需进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并出具相应报告。监测方法按照国家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GB/T**-**)、《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GB/T**-**)、《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GB/T**-**)、《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鼠类》(GB/T**-**)进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能够反映病媒生物的危害和防制工作现状。
(二)服务区域(范围约**.**平方公里)
1.老城区。东至屏山县酒都老窖(含整个新市分流区),西至恒轩映江台小区,北至凤凰大道,南至滨江路等县城建成区以内。
2.江北片区。东临大塔路,南至安康路,西至康庄大道西段,北接屏山高铁站。
(三)服务范围
(1)公共区域:城市建成区街道(包括人行道)、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河岸两侧及建成区内各类水体、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在建和待建工地、闲置土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破产企业厂区和宿舍、建成区内公路两边公共地带、居民小区(非物管小区)。
(2)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客运站外环境。
(3)市政设施及环卫设施:下水道、阴沟、窨井、排洪沟。公厕、垃圾箱、垃圾池、垃圾中转站。
(4)农贸市场
(四)服务要求
1.药品资质:需提供批准文号、有效期≥1年的合格药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药品。
2.人员设备:配备有资质消杀人员(需附职业资格证)及专用设备,统一着装,填写现场记录。
3.安全保障:施工前发布公告,全程防护,杜绝安全事故。
4.质量标准:鼠、蚊、蝇、蟑密度达到国家C级标准。
5.资料管理:完善监测资料,配合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应符合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有提供所需防制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保障。根据“四害”用药相关规定,所用(略)及单位购买,除“四害”产品必须确保有效安全,严防发生人、畜中毒事件。
(二)报送资料
1.防制技术服务方案一份、企业报价表一份,需包含使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报价一律打印,手写报价无效。
2.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企业提供近三年至少3个病媒生物防制类项目业绩等资料。
3.所有资料均需密封报送。
(三)报价须知
1.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
2.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单,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本单位指定股室。
3.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被拒绝。
4.如供应商向本单位报价,则视为同意本项目相关约定。
(四)资料报送接收时间
**年6月**日至**年7月2日**时止。
(五)报送地点
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9楼,屏山县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股,联系人:(略),咨询电话:(略)-(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采取同等条件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
五、技术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止(需于**年5月**日前完成)。
六、项目质量保证及验收
按期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消杀科学规范,确保约定服务区域内鼠、蚊、蝇、蟑的密度监测结果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屏山县卫生健康局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