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略)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派(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略)(略)(略)(略),于(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城乡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等。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压缩站工作员1名,垃圾车跟车人员2名,环卫保洁人员5名,本次招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无传染类疾病,能吃苦耐劳,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严格(略)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略)安排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有纹身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具体条件
1.学历:不限。
2.年龄:男性**周岁及以下,女性**周岁及以下。
3.年龄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岁,以此类推)。
三、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职责
垃圾压缩站工作员:负责压缩站设备操作、压缩站内日常管理,以及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垃圾车跟车人员:负责协助垃圾车收运城区生活垃圾、抬运垃圾桶、勾臂箱等环卫设施,以及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卫保洁人员:负责所属路段的清扫保洁、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清洗,以及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地点
垃圾压缩站工作员:高县文江镇。
垃圾车跟车人员、环卫保洁人员:高县庆符镇。
四、薪资待遇
(一)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略)核定的薪酬标准执行。
(二)保险:购买五险。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年7月1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9:**-**:**,下午**:**-**:**)。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略)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填写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地点
高县庆符镇正大路**号((略)办公室),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四)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免冠蓝底标准证件照一寸照片1张。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全过程中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不相符的,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六、考试
(一)本次考试仅进行结构化面试。
1.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应变能力、服务意识等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2.面试成绩满分**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3.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的,组织复试结果确定。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号)执行。
八、聘用
聘用人员依据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线。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十、纪律与监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本次招聘,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本次招聘中,若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获得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略)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略)-(略)。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录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高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高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略)报名表
(略)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