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阆中市李家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2日至**年7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阆中市李家沟水库工程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玉台镇土桥庙村八组 | 阆中市水务局 | 四川(略) | 李家沟水库为小(1)型水库,主要功能为乡村供水、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受益范围包括阆中市玉台镇两路口村、土桥庙村、古楼山村、观音井村、土桥垭村、天堂庙村、老店村共计7个行政村。水库总库容**万m3,相应库容**万m3,死库容**.9万m3;水库校核洪水位**.**m,正常水位**m,死水位**m。灌溉面积**亩,供水人口1.6万人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①宣传教育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施工营地附近,粘贴和设置自然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明确生物多样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植被保护与恢复措施:在施工完成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或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③陆生动物保护措施:控制占地和施工影响范围;规范处置施工期污染物;对两栖爬行动物栖息地保护。④水生动物保护措施:下泄生态流量、渔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防止滥捕造成资源破坏。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施工期间严禁将垃圾和污水入河,严禁非法捕捞。释放生态用水。 3、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川建发〔**〕**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4号)、《阆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等中关于扬尘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治理,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要求,包括: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4、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实行施工告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 5、施工期固废治理措施: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等。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完善水库生态环境制度;加强库区及周边林草植被特别是施工迹地和渣场恢复区的维护管理;对于水生态恢复及鱼类保护措施,应加强渔政管理等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水库来水优先满足下游河道内生态需水。 3、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4、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设备运行,无噪声产生和排放。 5、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水库漂浮物(渣)清理废物由管理部门组织水库管理人员集中打捞处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