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生活物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略)(略)
项目名称:罪犯生活物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应提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略)-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略)、(略)、(略),联系地址:(略),邮编:**。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四川省川中监狱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项目地址:(略)-4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