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年度市属园区“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部分奖补资金提请联审会审议名单的
公示
按照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年度市属园区“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部分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和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就业奖励”、“返乡就业人员稳岗补贴和社保补贴”、“返乡就业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在职员工技能培训补贴”、“市内外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输送毕业生稳定就业生活补助”、“在岗职工补贴”共6项补贴的社保参保等情况进行复核;其中“是否为一线生产岗位”及部分存疑数据,待提交联审会审定。通过复核情况如下:“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就业奖励”**人、“返乡就业人员稳岗补贴和社保补贴” **人、“返乡就业技能人才生活补贴”1人、“在职员工技能培训补贴” **人、“市内外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输送毕业生稳定就业生活补助”**人、“在岗职工补贴”**人。
现将提请联审会审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年7月2日—**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年度市属园区“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部分奖补资金提请联审会审议名单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