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国(略)(略),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与企业技术优势,经多轮协商论证,共同草拟了《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国(略)(略)新能源开发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如有异议,于**年7月9日**:**前,以邮件形式或书面形式予以反馈(须写明联系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国(略)(略)新能源开发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7月3日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国(略)(略)新能源开发战略合作协议 (征求意见稿).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