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名称为**-**年零星维修及改造施工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采购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采购人为(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略)
2.2采购范围及规模:
2.2.1采购范围
(略)负责管理的独立物业(地铁大厦、天府广场、西客站、蜀汉路**号大楼、轨道学院等)区域、地铁车辆段和停车场的非生产区域、地铁车站物业区域内机电工程、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零星维修及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及机电末端设备、弱电系统、装饰装修、零星设备等),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2.2.2规模
本项目为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暂定。合同执行期间,响应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次进行维修及改造,本项目预计总金额不超过(略).(略)(含税)。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项目期限:**个月,暂定开始时间**年7 月**日,暂定结束时间**年7 月**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要求响应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资质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求,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业绩要求
近5 年(** 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5个已完成的单一合同金额**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注:
(1)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完工验收报告或项目已完成的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另提供能体现金额的合同相关页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2)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至少担任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略)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的业绩。
(2)团队成员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拟派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注:
(1)上述人员须为响应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响应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是指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在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入职不足6个月的,往前推至入职时间,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2)提供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 、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若业绩合同无法证明人员任职情况的,还须提供人员任命书或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3)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1.5信誉要求:响应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3.1.6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询价文件于**年7月5日起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略):**)本公告相关附件下载。
4.2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询价文件获取的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
5.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 1 号线五根松 C 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分钟),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招标采购公告或招标采购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5.3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5.4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询价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相关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略):**)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系人及电话:
(略):万先生电话:(略)-(略)
商务:周女士电话:(略)-(略)
8.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略)投资发展部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