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7月**日**时至**年9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略)/**/**)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号6幢**号【产权证号:川(**)达州市不动产权第**号,面积:**.**㎡,规划用途:住宅】
当事人议价:(略),变卖价:(略);
变卖预缴款:(略);增价幅度:(略)。
特别说明 :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该变卖标的由被执行人实际居住,物业费为(略)/㎡,截至4月所欠**个月物业费即(略)(仅供参考),具体所欠水、电、气费请买受人自行实地调查了解,(略)或相关部门核算为准,本次变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件,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开始前5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恒(略)对变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有关标的物咨询等服务可联系**-(略)(恒辅辅拍),自助看样预约方式:1.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 2.点击菜单栏“预约看样”;3.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4.填写信息完成预约;5.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以便于组织看样。(看样需提前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
咨询电话:(略)-(略),上述手机微信同号。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期限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变卖款项支付
变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变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变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年9月**日前交纳尾款至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略)达州金穗支行,账号:(略)(略)**),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变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变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变卖标的物,变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略)-**-**(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略),**-(略)(对变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