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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罚款直至行拘——交警重拳整治“老头乐”违法行为

招标公告 四川-德阳 202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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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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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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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阳日报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筑牢安全防线,连日来,德阳公安交警全面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执法态势严打各类“老头乐”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行动中,交警部门联合交通运政部门组建专项整治小组,结合电动三四轮车出行特点,采用“定点检查+流动巡逻”“日常查处+突击整治”的相结合的方式,在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域设置检查点,重点针对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闯红灯、逆行等突出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治理。对轻微违法以教育劝导为主,现场向驾驶人普及交通法规与安全知识;对严重违法则严格依法处罚,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

据交警部门介绍,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此类车辆无法注册上牌及购买交强险。值得注意的是,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上路需同时具备牌照与对应驾驶证。

针对市民关心的上牌问题,交警明确:所有“老头乐”均不能注册登记,不能上路行驶。符合上牌条件的车辆需满足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市民可通过登录工信部官网查询或携带合格证至交管部门咨询。上牌时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明、一致性认证证书及交强险凭证等资料。

此次整治明确统一处罚尺度:持有C2及以上驾照但驾驶未上牌电动四轮车的,记9分并处(略)以下罚款;无驾驶证且车辆未上牌的,首次查获罚款(略),再次查获将处(略)罚款并处**日以下行政拘留。若存在阻碍执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责,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建立长效联合管理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通过常态化执法行动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违规车辆,共同维护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公安局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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