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7月8日我局受理了内江二中城南校区(含初中教学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8日-**年7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 受理日期 |
1 | 内江二中城南校区(含初中教学区)建设项目 | 市中区乐贤街道 | 内江(略) | (略) | 公示本见附件 | **-7-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