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化品停车场一期)、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招标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条款 原内容: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略).(略)。修改为以下内容: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略).(略)。 原项目名称: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化品停车场一期)、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项目(一期) 修改为以下内容: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化品停车场一期项目)、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项目(一期)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原内容: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和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修改为以下内容: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证书或者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二、图纸和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以本次补遗上传的为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旺(略) **年7月**日项目信息查看更多招标计划招标公告资格预审补遗/澄清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流标或终止公告开标记录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签约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