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简仁快速路二期(金堂大道至机场南线)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补遗书**号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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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简仁快速路二期(金堂大道至机场南线)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金简仁快速路二期(金堂大道至机场南线)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招标文件予以完善与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与业绩: 由原内容“(2)**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1个在建或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略)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1分,此细项最高加2分。(3)**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1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座桥梁规模不少于**吨用钢量的桥梁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1.5分,此细项最高加3分。”修改为“(2)**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1个在建或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略)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监理业绩(总监或驻地监理或专监)加1分,此细项最高加2分。(3)**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1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座桥梁规模不少于**吨用钢量的桥梁监理业绩(总监或驻地监理或专监)加1.5分,此细项最高加3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投标人:华春(略) **年2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