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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宜宾市南溪区支行等3处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略)宜宾市南溪区支行等3处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已由(略)四川省分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四川省分行,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略)四川省分行对(略)宜宾市南溪区支行、乐山市春华路支行、眉山市永寿镇南支行3处装修工程采购,本次招标分为3个包,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包,各包中标人为1人。
包号 | 包情况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 | 计划工期 | 最高限价 |
包一 | 宜宾市南溪区支行装修工程 | 南溪区罗龙街道康乐路**号 | 办公区域、网点装修建筑面积约**㎡ | 其中办公区域**天、网点**天 | (略).(略) |
包二 | 乐山市春华路支行装修工程 | 乐山市春华路南段**-**号 | 网点装修 建筑面积约**㎡ | **天 | (略) |
包三 | 眉山市永寿镇南支行装修工程 | 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罗平新街3号 | 网点装修建筑面积约**㎡ | **天 | (略) |
本次报价按(略)宜宾市南溪区支行、乐山市春华路支行、眉山市永寿镇南支行3处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已完成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3月2日至**年3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谷6号楼9楼(略)标书售卖处持下列证件办理报名手续: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授权委托书适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略),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略)(邮件名称为本项目报名资料,营业执照、介绍信载明联系电话)进行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转款缴费,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4.4限制报名情形:**年1月1日至今,从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辖内所有网点或营业用房装修工程的供应商,如在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报名:
(1)施工中出现责任安全事故的;
(2)施工中未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完成施工的,且主要责任在供应商方的;
(3)施工中因出现质量问题被约谈2次的;
(4)施工中因欠薪等其他群体事件;
(5)施工中发生其他重大事项的。
注:报名结束后,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所有已报名投标单位信息及关联情况进行查询。如出现不同投标单位之间股东及主要人员信息重复,或者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3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网((略).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邮 箱: (略)
采 购 人:(略)四川省分行
地 址:(略)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