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号1栋**层**号至**号 房产转让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SC(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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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号1栋**层**号至**号 房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3,**,(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无 二、其它披露事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部分空置状态 ,部分作为转让方临时办公场所; (二)若本次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成交后按转让标的所有权证载面积进行过户。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须了解房产过户等相关政策,并充分了解标的过户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受让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为由拒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 (四)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签署《承诺函》,承诺受让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相关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五)本次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权利完整,无抵押、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 (六)相关税、费承担: 1、转受双方在本次资产转让中涉及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应交纳的咨询服务费、重新挂牌公告费除外)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转让转让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由转让方应缴纳的税费、交易、登记费)等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不及时支付相关费用而导致交易失败,全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水、电、气等物业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承担向受让方移交转让标的前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转让标的移交后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交接事项:《交易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过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接事项。 (九)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略):吴老师 电话:(略) (十)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房产转让明细表》等资料。 (十一)本次转让的评估报告未公开,可在西(略)查阅。 |